伊朗說國際原子能機構未履行義務致合作無法開展

金十數據10月16日訊,伊朗原子能組織主席伊斯拉米15日說,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須符合伊朗法律,由於該機構尚未履行伊朗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雙方合作無法開展。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通訊社報道,伊斯拉米當天在首都德黑蘭舉行的內閣會議間隙向記者表示,此前伊朗根據法律要求國際原子能機構譴責今年6月美國對伊朗核設施的襲擊,並發布聲明承諾保障伊朗敏感核數據的安全,但國際原子能機構並未落實上述行動,因此雙方合作無法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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