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GN 的認證層聲稱可組合性。監管司法管轄權被保持隐含。
一直在深入研究 SIGN 如何處理跨境認證,老實說?可組合身份與司法管轄合規之間的張力是沒人在談論的對話
吸引我注意的地方
該架構將 SIGN 定位為可組合數位身份基礎設施,鏈上發行的認證、密碼學簽名、可跨應用程式移植、無需重新 KYC 即可驗證。一份認證隨處獲得認可。從技術上講,這是通過 EAS 實現的,其中每份認證都攜帶一個模式、發行者地址和到期日期。乾淨、優雅、無許可。
而且,部署針對整個中東的主權政府基礎設施,其中每個國家都運行自己的國家身份框架。
我的擔憂不過
可組合認證假設相互識別。對於 DeFi 來說這是微不足道的。至於主權基礎設施,相互識別需要部委之間的雙邊協議以及對外國認證在當地法律下代表什麼的明確監管調整。
白皮書描述了跨鏈認證可移植性的技術機制。但誰定義了哪些外國發行者是受信任的?哪些部委?什麼樣的雙邊協議門檻才符合條件?
令我擔憂的是什麼
一位公民帶著有效的鏈上認證抵達跨境服務並被拒絕,不是因為密碼學失敗,而是因為沒人簽署過條約。該認證在技術上是完美的。模式是正確的。但接收司法管轄區從未認可發行當局。該協議做了一切正確的事情。治理層什麼都沒做。公民為這個差距付出了代價。
$SIGN 具有成為中東數位身份主幹的架構。但此規模的基礎設施需要法律可組合性,而不僅僅是技術可組合性。
@Sign #S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