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啦啦隊成員闕闕,因提供渣打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遭檢方依《洗錢防制法》起訴。法院日前宣判,闕女被認定與詐團成員有「共同洗錢犯意聯絡」,雖洗錢未遂,但仍判處有期徒刑 3 個月、併科罰金 3 萬元,緩刑 2 年,並須於判決確定後一年內繳交 3 萬元給公庫。詐騙款項共新臺幣 99 萬 2 千元則予沒收。
闕闕提供帳戶助詐團,詐騙金額近百萬
根據判決書,闕女明知交付帳戶給不明人士可能涉及詐欺取財及洗錢,仍於 2023 年 11 至 12 月間,將名下渣打銀行帳戶交由綽號「瑋祥」的詐團使用。詐騙集團隨後以「投資」名義誘使張姓被害人誤信,張女於 2024 年 1 月 5 日匯入 99 萬 2 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