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Coinspaidmedia原文標題:48個國家將於2026年開始收集加密貨幣交易數據原文連結:自2026年1月1日起,48個國家和司法管轄區的加密服務開始收集用戶交易數據,作為全球稅務透明基礎設施推行的一部分,即加密資產報告框架 (CARF),該框架將於2027年正式生效。自2026年初以來,已開始收集通過投資者的加密錢包進行的交易數據。這些資訊正被匯總用於稅務目的,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的規定。儘管稅務機關之間的資料交換將於2027年正式開始,但首波實施的參與者已被要求在2026年就開始累積有關加密操作的資訊。今年將開始記錄交易的首批司法管轄區包括:1. 奧地利2. 比利時3. 巴西4. 保加利亞5. 開曼群島6. 智利7. 哥倫比亞8. 克羅地亞9. 捷克共和國10. 丹麥11. 愛沙尼亞12. 法羅群島13. 芬蘭14. 法國15. 德國16. 直布羅陀17. 希臘18. 根西島19. 匈牙利20. 冰島21. 印度尼西亞22. 愛爾蘭23. 馬恩島24. 以色列25. 義大利26. 日本27. 澤西島28. 哈薩克斯坦29. 韓國30. 拉脫維亞31. 列支敦士登32. 立陶宛33. 盧森堡34. 馬爾他35. 荷蘭36. 新西蘭37. 挪威38. 波蘭39. 葡萄牙40. 羅馬尼亞41. 聖馬力諾42. 斯洛伐克43. 斯洛維尼亞44. 南非45. 西班牙46. 瑞典47. 烏干達48. 英國根據OECD分類為報告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 (RCASP)的各類加密提供商,亦被要求收集數據。這些包括中心化和部分去中心化交易所、加密ATM、經紀商和交易商。全球範圍內,此措施旨在加強對稅務合規的控制,打擊逃稅,以及對跨境數字資產交易中的洗錢行為進行打擊。RCASPs只需收集基於「密碼學安全的分散式帳本」的加密資產資訊,而非所有類型的加密資產。例如,涉及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CBDC) 的交易不需要在CARF下報告。根據OECD,大多數48個司法管轄區已經採取必要的立法或處於最後階段的實施中。另外27個司法管轄區將在稍後加入系統——他們的數據交換預定於2028年開始,數據收集最遲須於2027年1月1日啟動。第二波實施包括:1. 澳大利亞2. 阿塞拜疆3. 巴哈馬4. 巴林5. 巴巴多斯6. 伯利兹7. 百慕達8. 英屬維京群島9. 加拿大10. 哥斯達黎加11. 塞浦路斯12. 香港13. 肯尼亞14. 馬來西亞15. 毛里求斯16. 墨西哥17. 蒙古18. 尼日利亞19. 巴拿馬20. 菲律賓21.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22. 塞舌爾23. 新加坡24. 瑞士25. 泰國26. 土耳其27. 阿聯酋在第三波CARF實施中,美國將於2028年開始收集加密資產資訊,以便於2029年加入全球稅務透明基礎設施。同時,有五個司法管轄區拒絕實施CARF,分別是:1. 阿根廷2. 薩爾瓦多3. 格魯吉亞4. 印度5. 越南自2021年起,G20財長堅持推動CARF計畫的發展,OECD於2023年最終批准了基本規則。其目標是消除由於加密市場的全球性而產生的稅務控制漏洞,並確保納稅人無論在哪個司法管轄區進行交易,都能履行其義務。正式來說,根據CARF收集的資料僅用於稅務目的。然而,業界代表指出,從長遠來看,這些資訊可能大幅擴展政府當局識別加密資產所有者、分析所有權結構以及偵測與非法活動(包括跨境金融犯罪)相關聯的能力。
48 個國家將於 2026 年開始收集加密貨幣交易數據
資料來源:Coinspaidmedia 原文標題:48個國家將於2026年開始收集加密貨幣交易數據 原文連結: 自2026年1月1日起,48個國家和司法管轄區的加密服務開始收集用戶交易數據,作為全球稅務透明基礎設施推行的一部分,即加密資產報告框架 (CARF),該框架將於2027年正式生效。
自2026年初以來,已開始收集通過投資者的加密錢包進行的交易數據。這些資訊正被匯總用於稅務目的,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的規定。
儘管稅務機關之間的資料交換將於2027年正式開始,但首波實施的參與者已被要求在2026年就開始累積有關加密操作的資訊。今年將開始記錄交易的首批司法管轄區包括:
根據OECD分類為報告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 (RCASP)的各類加密提供商,亦被要求收集數據。這些包括中心化和部分去中心化交易所、加密ATM、經紀商和交易商。全球範圍內,此措施旨在加強對稅務合規的控制,打擊逃稅,以及對跨境數字資產交易中的洗錢行為進行打擊。
RCASPs只需收集基於「密碼學安全的分散式帳本」的加密資產資訊,而非所有類型的加密資產。例如,涉及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CBDC) 的交易不需要在CARF下報告。
根據OECD,大多數48個司法管轄區已經採取必要的立法或處於最後階段的實施中。另外27個司法管轄區將在稍後加入系統——他們的數據交換預定於2028年開始,數據收集最遲須於2027年1月1日啟動。第二波實施包括:
在第三波CARF實施中,美國將於2028年開始收集加密資產資訊,以便於2029年加入全球稅務透明基礎設施。同時,有五個司法管轄區拒絕實施CARF,分別是:
自2021年起,G20財長堅持推動CARF計畫的發展,OECD於2023年最終批准了基本規則。其目標是消除由於加密市場的全球性而產生的稅務控制漏洞,並確保納稅人無論在哪個司法管轄區進行交易,都能履行其義務。
正式來說,根據CARF收集的資料僅用於稅務目的。然而,業界代表指出,從長遠來看,這些資訊可能大幅擴展政府當局識別加密資產所有者、分析所有權結構以及偵測與非法活動(包括跨境金融犯罪)相關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