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2024年所得稅申報中申報加密貨幣

聯邦稅務局在文件《2023年個人所得稅問答》中制定了對虛擬幣資產申報的具體指導方針。主要規則規定,當一個或多個類型的虛擬幣資產的收購達到或超過R$ 5.000,00時,必須進行申報。

2024年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提交期限於2024年3月15日開始。許多投資者需要在此次申報中包含他們的虛擬幣資產。首先,個人投資者務必確認是否需要在今年的申報中報告他們的虛擬幣資產。

聲明虛擬幣資產的標準

聯邦稅務局設定了虛擬幣資產申報的參數:

"雖然虛擬幣資產在現行法律下不被視爲法定貨幣,但可以視爲資本增值的資產。它們應在資產和權利申報表中按收購價值申報(第08組 – 虛擬幣資產),使用特定代碼(01、02、03、10和99),當每種虛擬幣資產的收購價值等於或高於R$ 5.000,00。"

根據稅務局的這一指導,申報虛擬幣資產的第一條件是收購一種或多種類型,總計達到R$ 5.000,00或更多。

總之,當收購 R$ 5.000,00 或更多特定類型的虛擬幣資產時,投資者必須申報其持有的所有資產。

重要的是要強調,這項義務僅適用於已經符合個人所得稅申報強制性一般標準的投資者。僅僅擁有虛擬幣資產並不自動意味着需要提交申報。

此外,如果投資者在前一年的任何月份因虛擬幣資產的交易支付了資本利得稅,則還必須申報虛擬幣資產 (2023) 。

虛擬幣資產申報程序

在個人所得稅申報中,投資者必須提供有關其虛擬幣資產的以下信息:

  • 虛擬幣資產的名稱
  • 數量 (包括所有小數位)
  • Custody location (實體名稱和CNPJ或自有保管信息)
  • 收購(的價值在31/12/2023相關的字段中,而不是在Discriminação)的字段中。

爲了記錄這些信息,投資者必須在2024年個人所得稅程序中訪問“資產和權利”部分。

接下來,必須選擇"集團8",用於虛擬幣資產的申報。

有必要單獨申報每個虛擬幣資產。

例如,如果一個投資者擁有 BTC、ETH 和 SOL,他應該在 "資產和權利 "標籤下填寫三張不同的表格,每個資產一張。

我們將通過一個假設的例子來說明ETH – 以太坊資產的聲明:

在“歧視”一欄中,我們包含以下信息:

  • 虛擬幣資產的名稱
  • 數量 (,包含所有小數位)
  • custódia地點 (實體的名稱和CNPJ或自有custódia信息)

在 "2023年12月31日的情況" 一欄中,必須提供 ETH 的 "收購價值":

因此,在“2023年12月31日的情況”一欄中,我們包括:

  • 收購價值 (在此字段中,而不是在 "說明" 字段中)

在給出的例子中,假設投資者在2023年以5,000.00雷亞爾獨家收購了1.2345 ETH。

如果投資者之前已經擁有相同的資產,則必須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情況”中包括該虛擬幣資產的收購價值。

記住:收購價值對應於購買虛擬幣資產時支付的金額。

對於沒有CNPJ的錢包自主管理,只需提供自主管理平台的名稱。

本文中提供的指導基於聯邦稅務局的官方信息,詳見《2023年個人所得稅問答》文件。

BTC-6.04%
ETH-7.25%
SOL-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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