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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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忻州日报

本报讯  民间借贷事关群众“钱袋子”和家庭安宁。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合法借贷,严厉打击高利贷、套路贷及非法放贷行为,就是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是可触可感的政绩。近日,河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

该案源于2011年4月,张某和李某因合伙开铝合金门市向王某借款18万余元,用于日常周转,口头约定月息1分5厘(年化18%),后因经营不善门市倒闭,王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2026年新年刚过,王某将张某和李某共同起诉至河曲县人民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66万余元。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对张某和李某的门市经营状况及个人财务状况进行深度了解。鉴于案件系简单民间借贷纠纷,且被告确有实际困难,承办法官决定优先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以案释法,向王某阐明高息不可取,解读利率、砍头息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理性维权;另一方面,向王某说明二位被告的现实困境。王某逐渐认识到高息借贷的风险与不合理性,同意协商。

被告人张某无异议,李某因自身原因,恳请宽限还款时间。经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确认本金18万余元,需还本息共计19万余元。其中,张某限期一个月内还清10万元;李某分3年还清剩余9万余元。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武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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