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8 日,上海举行涉虚拟货币刑事审判研讨会,释放了几个很关键的司法口径信号: 第一,涉虚拟货币洗钱罪不搞"客观归罪"。 是否构成犯罪,核心在于对"主观明知"的综合认定,而不是只看结果或资金流向。 第二,洗钱罪既遂标准被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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